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初级中学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励规定》文件规定,结合上学年学生实际情况,经七年级年级组认真评议,学校行政会议审核。
1班刘滟、唐锦荣,3班陈康杰、冯淑琦、王佳玲,4班陈树彬,9班唐佳贤、张祺,12班蔡雯慧,13班戴旭,14班吴映彤,18班梁丹、张嘉俊获得三等奖。
学校决定对他们予以奖励,颁发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。望以上同学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起好带头作用,为促进学校的校风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,同时也希望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,做一名优秀的中学生。
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初级中学
2015年9月1日